传承非遗文化,讲好非遗故事。本期,为大家推出“人文龙门 多彩非遗”系列推文(五),带大家一起了解龙门县市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——龙门做棚(民俗)。
龙门做棚(民俗)
据清咸丰元年(1851年)《龙门县志》卷三风俗篇中记载:“……元日禮神祀祖烧爆竹飲柏酒親友交賀三四日乃已”,证明做棚习俗迄今至少已有160多年历史。
“做棚”是流行于龙门县龙华、永汉、麻榨等龙门县各乡镇的春节民间习俗,通常在春节期间(正月初二至正月底),集中选一个最佳日子(称为“棚日”)。
做棚习俗的主要组成形式有:一、舞狮拜祭祠堂;二、搭棚,请粤剧戏班做大戏;三、抢猪仔;四、晚上在祠堂里或祠前小广场做棚聚餐;五、请电影队放电影招呼亲朋好友。
做棚当天鞭炮齐鸣,醒狮舞起
2018年12月被公布为
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